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宁阳县海子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建设对社会稳定方面影响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意见》(中办发〔2020〕3号文)等要求相关文件的要求;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的要求,宁阳城投测绘有限公司对《宁阳县海子河水环境提升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现就宁阳县海子河水环境提升工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宁阳县经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本次治理范围为海子河贤村水库至国道342段,治理长度7.25km,通过海子河水环境治理,将明显改善海子河水质,形成湿地系统,实现水系的整体水环境改善和水资源的高效利用。项目通过河道清淤,减少底泥污染,改善河道水质;通过岸坡生态防护、水土保持,加固河道岸坡,对排入污染物进行拦截,减少两岸水土流失,改善河道水质;通过修建生态坝,拦截雨洪资源,形成水面,改善水环境;通过种植香蒲、千屈菜等水生植物,投放多种鱼类,达到净化水质目的,提升水质;通过泵站管道调水,补充河道生态用水,保障河道生态基流,改善生态环境;通过截污工程,防止河道水质污染,保证水质;通过湿地管理道路等管理实施建设,满足管理需要,保障治理项目持续有效运行。本项目建设周期11个月,自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1、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政府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支持程度;对该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的相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风险调查单位提交书面、电子或口头意见,也可直接到项目建设单位或风险调查单位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项目建设单位或风险调查单位根据需要进行反馈。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府东小区19号楼北临
联系电话:13605380031
联系人:鹿工 E-mail:nyzych@163.com(邮件注明宁阳县海子河水环境提升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公众调查反馈意见)
四、公示周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2024年10月12日